【為什麼我要去申請良民證】
因為我們所帶的是兒童營隊,學校與教育局會擔心有前科的人,可能對於兒童教學比較不適合而部分縣市的教育局都有強制規定一定要附上良民證才可到學校從事教學。
【申請方式】建議先打去問,免得白跑一趟!
1.網路申辦
(1)至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線上填寫申請表格。
(2)於線上申請後第3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物品至各縣市外事科驗證。
(3)領取繳費收據。
(4)憑繳費收據臨櫃領取證明書。
2.臨櫃申辦
(1)備妥應備物品。
(2)領取繳費收據。
(3)繳費收據臨櫃領取證明書。
【辦理地點】
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授權分局辦理情況查詢: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備註:網址點進去後,請往下滑,點選紅色框格裡的連結,可以查詢各縣市是否有提供分局受理申請(建議先打電話和對方確認)。
*所有的分局都接受申請的縣市
(1)新北市[共有16個分局+派出所、分駐所]
(2)桃園縣[共有10個分局]
(3)新竹縣[共有5個分局+派出所、分駐所]
(4)苗栗縣[共有5個分局+分駐所]
(5)台中市[共有15個分局]
(6)雲林縣[共有6個分局]
(7)南投縣[共有8個分局+派出所、分駐所]
(8)台南市[共有16個分局]
(9)高雄市[共有17個分局]
(10)屏東縣[共有7個分局]
(11)花蓮縣[共有4個分局]
*只有總局可以接受申請的縣市
(1)台北市警察總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電話(02)23817494
(2)彰化縣警察總局:地址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78號 ,電話(04)7619370
(3)新竹市警察總局: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42103
(4)嘉義市警察總局:地址嘉義市中山路195號,電話05-2220671
A1只能到網址列出的警察分局辦理,部分縣市的派出所不行喔。
A2不需回到戶籍地,任何縣市的警察總局或分局都可以辦理
全台灣各縣市警察分局 (點選查詢)

【攜帶證件】
1.本國人民:(兩者擇一攜帶)
(1)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1份。
(2)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各1份(另需出示有相片之證件)。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其他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
3.外國人:護照或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正本及影本各1份。
*補充:申請人未滿20歲者,除上述應備證明文件外,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身分證正本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4.辦理費用:100元。(依內政部警政署公告為主,請自費!)
【領取方式】
1.臨櫃申辦者,因證明書核發需時2.5個工作天,後續無法至現場領取者,可參考以下方式:
(1)非本人領取者:受委託人應於領件時同時出示雙方證件,才能領取。
(2)無法自現場領取者:於申辦時請警局人員將良民證(正本)郵寄您的通訊地址或是協會地址(本人無法收件時)
*若需郵寄服務,需自備掛號回郵信封(依現場信封重量計算郵資約28-36元左右)。
2.網路申辦者:必須親自臨櫃領取。(非本人領取者,請於申請時一併線上申請)
【領取後拍照電郵至協會信箱】
請拍照電郵傳至協會信箱sng5577@gmail.com,並與協會人員確認是否有收到,良民證正本請自己保存好。
*拍照時請拍清晰,盡量垂直拍攝,讓資料完整清楚。
*檔名:請標註姓名-良民證。EX:王大明-良民證
【補貼費用】
不補貼任何費用。
【最慢何時要辦理】
(1)收到此簡訊,五天內請到警局辦理。
(2)煩請講師務必及時去辦理,不然協辦國小那裡會因為證件不齊全,取消合作的資格。
【來電詢問】
有疑問請來電協會詢問 (04)37007883。




















